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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. 表姐(4 / 5)

道一吃就发现完全错了。这鸡放在一个四十厘米直径的大盘子里,却是盛得满满的,活着的时候怕不有十斤以上。鸡皮金黄色,下面却没什么肥油,蘸上姜末,吃起来又清爽又浓香。如此对立的两种味道,却在这白斩鸡上和谐统一了。

“这鸡不错。”黄文斌忍不住说。

“都是在这院子里自家养的。”方天和说,“小时候吃的鸡肉都很好,长大了怎么也找不回。我买遍了市里所有种类的鸡,要么肥要么瘦,要么老要么软,不论怎么宣传多么昂贵的鸡,没一个比得上小时候吃的。没办法只好自己养了,摸索了几年,勉强和小时候差不多了。”

黄文斌心想小时候那是八十年代,吃肉都是两三天才一次,当然什么都好吃。现在天天吃,一顿还不止一样,肯定没那么香。不过这也说不准,既然是丁诗诗的表姐,指不定也是大户人家,也许小时候过的就是锦衣玉食顿顿有肉的生活呢。

说起来这鸡真不错,要是能够大规模养殖的话,肯定能赚钱。不过看看这精心布置的园林,要是里面满地的鸡,还到处飘荡着鸡粪味,可真是焚琴煮鹤了。

“表姐这儿的鸡最好吃了。”丁诗诗说,“不过我觉得鱼更好,特别清甜,一点杂味都没有。”

“是河里打来的野生鲫鱼,螃蟹是湖里的好,鱼是江河里的好。”方天和说,“野生鲫鱼难得有这么大的,买回来以后又在清水池里面养了几天,不停冲水让它活动,一点东西都不让吃,才有这个味道。”

黄文斌也尝了一口,果然十分好吃,又嫩又滑,进嘴就化,一点渣都没有。可是鲫鱼多刺,吃起来不如鸡肉过瘾,所以黄文斌还是主攻鸡肉。

“看你吃着真香,我是只能吃一点。”方天和摇摇头,“有时候真觉得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,吃不过一碗,睡不过七尺。我整天在这里弄来弄去,都是些阿堵物,还不如表妹你,还开了个包子铺,算是干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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