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骜很是政治正确地回了一句:“那是因为三井社长与我们国人做生意还不多,以后你知道了,我们国人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,我们个个都这么廉洁。”
一切水到渠成,施科长第二天便能回国了。
顾骜还可能多滞留几天、去香江转一转,跟他委婉地商量了一下。
施科长倒也通情达理(另一方面他这种监察工作的官员,很少有来发达国家的机会),所以通融了一下。
他只提了两点要求:此后几天不能再出现招待费报销,下周一班之前,一定要回去销假汇报行程。
顾骜表示没问题。
……
打发走施科长后,杨信私下里问道:“顾哥,那天考察的那个曰本电器厂,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呢?”
顾骜当然不会把全部内幕都说出来,只是选择性地找了个借口:“在合法的范围内,搞点私活吧。曰本人不屑于赚的钱,咱自己赚。
国内如今是很难注册企业的,所以可能还是要借助林律师的壳子。香江那边注册的公司,最大的好处是经营范围非常灵活,稍微去变更一下,马可以扩大经营。”
1979年的内地,不但没有公司法,也没有股份制的公司(这里指后来的“有限公司”)。
有的只是个体户,以及乡镇企业。
这是改开后第一个周年的现状,一切都是慢慢来的。
国内第一家股份性质的私企,要等到明年2月份,由人牟其创办。然后其他人等这个个案曝光后,胆子才逐渐变大。
顾骜可不想当这个出头鸟、将来被抓典型。所以他宁可熬一熬,在牟其之前绝对不在国内正式成立任何个人出资的股份实体。
而香江的法律宽松得多,商业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跨圈经营几乎是撒手不管。去登记的地方申明变更一下,一家公司能“改行”了。